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者:王利娥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7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工作,决策重要问题的一种会议形式。为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会议效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的主要任务和研究内容

(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等。研讨工作思路,为制定学院工作要点做准备。

(二)讨论拟定学院改革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经费预算、重大支出、使用方案和分配,使用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申报等。

(三)研究决定学期工作安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招生、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科技发展规划等教学科研工作事项;研究决定师资队伍建设,职工、学生奖惩等重要事项;研究贯彻落实院党委和行政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的措施;研究处理院内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临时性重大事项。

(四)研究审定全院性的规章制度;教学和科研等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案;审定教学计划、新生入学教育方案、毕业生工作计划等工作方案;审定学生参加运动会等院内大型活动的实施方案等。

(五)讨论决定需要党政共同商议报上级审批的重要指示、报告。

(六)讨论决定关系到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讨论本学院的人才引进、人员调配、考核奖励等。

(七)研究安排近期党政重要工作。

(八)其他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会议程序

(一)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

(二)会议由院长或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副院长、副书记出席。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根据副院长和副书记收集、反映的意见和具体工作情况提出议题,呈报院长和书记审定(紧急事情除外)。

(四)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人通知各位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各与会人员要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开会集体讨论问题时,各与会人员要认真负责地陈述情况、发表意见。

(五)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三、议事规则及要求

(一)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联席会的议题由书记和院长事先商定。

(三)在召开党政联席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对会议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提高议事效率,针对每次会议讨论的问题,要求有关同志事先做好准备,由办公室通知与会同志,以便进行准备。

(四)对于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主管领导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明确、具体的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在会前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的意见;业务性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前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做出评估。

(五)党政联席会必须有超过应到人数的2/3方可召开,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如对某些问题存在分歧,则不宜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院党委或院行政。

(六)党政联席会讨论和决定的内容,应有专人记录、保管、存档。

(七)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的问题形成决议后,要按照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贯彻执行,确保落到实处。

(八)院长、书记共同对全院工作负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国家集体利益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做好表率。带领全院师生员工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四、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应在会前妥善安排工作,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不会客、不处理其它事务。因故不能参会者,要在会前向院长请假,必要时更换与会人员或议题。

(二)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不宜公开的内容应注意保密,杜绝失密、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