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利娥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农垦校发[2016]86号)(附件1),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2016级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的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其他年级仍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安排

5月21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学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时间。

三、考核程序

1. 各学院按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和学科两级考核小组。

2.通知研究生自行下载相关表格(附件2-4),并按照要求填写。

3.学科考核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具体评定工作(附件5)。

4.学院考核小组负责研究生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处。

四、材料提交

1. 各学院将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安排(附件6)纸质版及电子版(发送至培养科QQ)提前3天上报研究生处备查。

2. 5月22日前提交参加考核研究生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由研究生处签署审核意见后返回学院存档,同时提交中期考核总结(模板见附件8)纸质版一份,总结电子版以及学科考核现场电子版照片(宣传用)通过QQ发送至培养科。

五、其他说明

参加本学期中期考核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关于硕士研究生参加实践环节的有关规定》(附件7)要求,应参加相关的实践活动,请学院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审核,不再单独下发有关通知。

请培养学院对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不能走过场和流于形式。

联系人:李冬野

联系电话:6819137。

附件:

1.《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2.《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3.《定向培养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及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样表》

4.《研究生实践环节登记表》

5.《研究生中期科研进展和创新能力考核评估表》

6.《研究中期考核安排情况表》

7.《关于硕士研究生参加实践环节的有关规定》

8.《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