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发布者:王利娥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5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制度,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的党政班子组成

1.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以竞聘和群众选举方式、由校党委任命组成。是由院长、书记、副书记、副院长组成的班子集体。

2.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委由7-9人组成,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及学校党委备案。组成人员一般包括学院党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从教师中选拔的教师代表若干人。

二、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政班子议事原则

严格遵守院班子建设的“五项原则”和“三个坚持”,也是班子议事的基本原则。

五项原则为:

第一、经常沟通的原则。在思想、观点和具体工作上做到事前沟通。来不及沟通的要在事中或事后及时沟通。

第二、彼此尊重的原则。在议事、商议问题的过程中要首先尊重他人的思想、观点和意见。

第三、相互协作的原则。分工协作、相互帮助、相互提醒。

第四、集体决策的原则。大事集体商议,在成绩、困难、问题和失误面前,要突显集体行为和形象。

第五、党政渗透的原则。在分工上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分工,能够相互了解工作性质、内容,理解各项工作的难度,利于相互理解、开展工作。

三个坚持:

1.坚持党政联席制;2.坚持民主集中制;3.坚持民主生活会制。

三、生命科学技术学院议事会议及要求

1.院长办公会:每月召开1~2次。主要内容:讨论、决定和布署学院常务工作、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人事工作等。包括:研究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制订岗位聘任、职称晋升、教职工奖惩及综合工作方案,制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津贴分配、大宗经费使用、办学资源调配方案,按规定负责学院有关经费开支的审批。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参加人有院书记(副院长)、副院长、副书记等。

2.党政联席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召开次数。是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对学院重要事项实行共同负责、共同决策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是在遵循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原则下,凡涉及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行政管理、党团建设、学生管理、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先优推荐以及在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所涉及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由党政共同讨论决定,共同承担责任。参加人一般由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学院党委成员组成。也可根据需要,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民主生活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分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主要进行自我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帮助,总结工作经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学院书记主持,参加人由院党政班子组成。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由党支部委员组成。

4.年终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大会: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全院教职工大会。由学院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对学院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还要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民主考评本院的每个教职工,即年终考核。

5.群众评选大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进行先优模选举的投票。主持人由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6.系(室)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举行。以院办公室、系、分团委(学生工作办工室)实验室、为单位举行的会议,主要是讨论院里布置的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党建、荐优等事宜。主持人由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7.党委会议:根据需要例会,讨论和决议院内党务事宜。主要包括学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和总结工作,班子建设工作、工会工作、学生工作、党员发展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

8.党支部会议:根据需要例会。主要是讨论和确定工作与学习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发展条件及相关程序,提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

四、议事程序

1. 评选先优模等一般由基层单位推荐,再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或分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工会委员会)集体决定,必要时可召开议事机构的扩大会议或群众评选大会投票选举。

2.教职工年终考核,根据学校的要求,由基层单位评选后报到院里,经教工民主大会民主测评,最后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定夺考核结果。

3.学院的人事安排、津贴分配方案、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其它制度,由院里主抓工作人员拟定初步意见,然后下发各单位征求意见,最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形成最终方案。

4.党员发展程序:每年先制定出入党积极分子数量、质量、程序的要求;制定出每年学生党员的发展计划和后备人员的培养及管理目标。召开党委会议,由副书记或主管党员发展工作的老师汇报本学期党员的发展数量及个人的基本情况,再由党委表决,上报通过的党员发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