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方案》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培养模式、指导原则等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选择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专业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
组 长:余丽芸
副组长:王景伟 王利娥
组 员:王振华 王桂华 方淑梅 张俊莹 王彦杰 李丽阳 曹宏伟 韦人月
(二)分流工作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学生分流工作全过程,确保分流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组 长:姜楠
成 员:李婧 王艳红
二、专业分流对象与计划
本分流计划的对象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19级生物科学类大类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微生物方向)、生物技术(食用菌方向)两个专业的三个方向进行分流工作。
分流计划人数如表1所示。
表1 各专业方向分流计划表
专业(方向)名称 | 计划分流人数(单位:人) |
生物科学 | 60 |
生物技术(微生物方向) | 60 |
生物技术(食用菌方向) | 35 |
合计 | 155 |
三、工作程序
1. 筹备阶段
专业大类招生所属学院成立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
2. 动员阶段
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思想政治辅导员对学生开展专业分流动员,使学生充分了解分流要求及各专业特色,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
3. 申报阶段
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依据专业分流评审标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方案》),填报个人志愿,每人必须按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即根据专业个数填报)。学院将对学生的申报志愿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禁止调整志愿。
4. 分配及评审阶段
专业分流以学生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为目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量化评审,以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简称P)为主要依据,学业成绩折算分(简称“P1”)、综合表现折算分(简称“P2”)为基础数据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P=P1+P2
各项数据所占比例分别为80%、20%。其中P1、P2计算方式如下:
(1)学业成绩折算分(P1)
P1主要包括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二学期已经开设且组织考试的通识教育课(选修)以外的所有课程(数据来源于教务网)成绩,以学生该课程最高成绩为准(含重修、补考成绩)。
计算公式:P1=(成绩平均分×80)/成绩平均分最高值
(2)综合表现折算分(P2)
P2由学院根据有关文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最高分值为20分。
计算公式:P2=(综合表现成绩×20)/综合表现成绩最高值
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
以上综合考评成绩相同者,按动物学、植物学、英语三门课程顺序单科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5. 公示及确认阶段
本次专业分流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4日,各班级11月30日上交最终结果(电子版上传,打印版学生签字),学院对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公示后结果进行专业排班,并上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按分流后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
四、其他
1. 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 因参军、休学等原因复学到2019级就读且未有专业、未参加过分流的学生,按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参与分流,已有专业的,不参加专业分流;由其他年级降级到2019级的学生,已有专业的,不参加专业分流;预科生入学时已有专业,分流时只在本专业的不同方向进行分流;2019级休学学生不参与本次分流。
3.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专业分流志愿表的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并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以上三个方向中进行调剂。
4.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