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接受爱心捐赠的公告

发布者:王利娥发布时间:2021-04-19浏览次数:10

为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办学资源,优化办学条件,激发爱校之情,我们真诚倡议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的海内外校友、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捐赠支持,共同助力学校事业发展。为方便广大校友、师生员工、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情意的表达,特就捐赠活动做以下说明:

一、接受社会捐赠的基本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捐赠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自愿无偿原则。遵循捐献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三)专款(物)专用原则。所捐赠财物受法律保护,严格执行捐赠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实行专款(物)专用,尊重捐赠者意愿与符合学校利益相统一,捐赠者有明确意向的捐赠财物,不得挪作他用。

(四)公开公示原则。完善社会捐赠公开公示制度,接受捐赠者监督与指导,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各级纪检、审计部门监督与审计。

二、捐赠项目

捐赠所得财物由学校统一规划使用,也可按照捐赠者意愿用于指定用途。

(一)发展基金项目。包括设立各类奖学金、奖教金、助学金、学术交流基金、就业指导帮扶基金、优秀人才引进基金、学生创新创业资助基金、校友活动基金等。

(二)科研合作项目。包括科研项目合作,共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研究中心等。

(三)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资助已建、在建和待建的各种建筑物以及房屋建筑物的修缮、改造,包括校史馆、档案馆、实验室、学术、学生活动中心等,建设、修缮与改造学校广场、道路和校园景观、绿化项目、纪念雕塑及其他标志性实物等。

(四)实物捐赠项目。包括图书资料、字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影像音响器材、体育器材、学生桌椅、床具备品、餐具、办公设备或其他物品等。

(五)文体活动项目。包括学生社团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活动、体育竞技比赛、大学生科技竞赛等。

(六)开放办学与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教师海外研修、优秀学生海外交流、贫困学生留学资助、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海外专家合作交流等。

(七)纪念专题类项目。包括校庆庆典大会、专场文艺演出、景点布置、宣传广告等各项纪念活动;校庆专题网站、学术论坛、校庆纪念画册和宣传册、校庆宣传片、校史编撰出版、各类展览(校史展览、书画展览等)、校友讲坛、校友风采录、校友名录、各类纪念品和印刷品等。

(八)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他项目。

三、捐赠方式:

(一)直接捐款:鼓励广大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参与捐赠活动,捐额不限。

1.校内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学生或集体的捐赠或认捐,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办理捐赠或认捐手续。

2.校友既可以原班级、院(系)为单位,也可以在当地校友分会组织下进行,还可以以个人名义直接向学校捐款。

3.校外企业单位、个人的捐款可通过直接面交、银行转账方式捐款。

(二)捐赠图书、资料、设备、房产或其他有价证券和物品。图书捐赠指各类(种)学术专著、名人书籍和软件资料的捐赠;资料捐赠指校史资料和文物捐赠,包括与学校相关的各个时期的重要文件、文稿手迹、历史照片、名人字画、领导题词等。

(三)在校区内捐建教学科研设施、景观或认养树木等。

(四)对学校事业发展有益的其他捐赠。

具体方式:捐款人可通过银行转账至学校账户,捐赠物品由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代表学校接收,负责做好捐赠物品的登记、保管、入库、陈列等工作,名单留存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备案。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账号:08600901040000062

开户行:大庆农行学苑支行

四、捐赠鸣谢

根据捐赠者意愿,征得捐赠者同意,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将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友会网站公布。对于捐赠数额达到一千元及以上的开具捐赠证书。对于捐赠数额达到十万元及以上的,可给予相应项目的冠名权,冠名具体事宜与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商定。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捐赠方与学校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新风路5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主楼819室校友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瑀

电话:0459-6819886

邮箱:byndxyb@163.com

您的每一笔捐赠无论多少都是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发展建设最有力的支持,您的每一份爱心无论大小都是爱校、荣校最深沉的表达。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将牢记广大校友的嘱托和期盼,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科学管理每一项捐赠,合理利用每一笔款项。

校友们、师生们、社会各界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更加美好的明天共同奉献自己的力量,共绘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农业大学的精彩画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