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时间:2021-06-09浏览:23

根据农垦校发〔201786 号文件,参考农垦校发〔20131 号、校教务发〔201454 号文件,教务下发关于《关于各学院成立教学实验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贯彻执行学校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制度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教学实验中心主任是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的实验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 作为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会议,布置和讨论安全、卫生工作;督促与检查实验室各项安全卫生措施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2. 负责每学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对在实验室工作的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考核(如有特种设备,应进行此方面的操作培训等),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3.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完成学院实验室功能区的调整、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组织完成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对实验教学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 按教学大纲要求,会同有关教学人员,审定或参加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更新实验内容、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5. 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协调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实验室开放,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6. 配合学院领导对实验教学各项经费进行合理分配,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管理、使用等工作;组织、落实教学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积极开展教学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仪器共享和自制仪器工作。

7. 负责落实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等工作,督促各实验室按时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负责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和文化建设。

8. 根据学院的学科特点和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计划,做好实验室人员调配、考核工作。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