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利娥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280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的通知》(黑教助[2021]1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选本着公正、公平、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进行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宣传阶段(10月1日-10月3日)

各班级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熟悉了解国家奖学金政策的主要内容,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学金申请流程及工作时限。

2、学生申请阶段(10月4日-10月5日)

各班级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学生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中,《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评审和学校上报材料,各班级在组织学生填报时应指导学生按照填写说明规范认真填写,并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3、学院评审阶段(10月6日-10月14日)

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申报学生资格,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盖章,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在初审名单表上对此种情况进行重点标注。

4、学校评审阶段(10月15日-10月22日)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拟推荐学生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并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决议后,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各班级上报材料

1.学生提交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2.报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初审名单与个人审批表内容严格一致。

3.报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表彰奖励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5日,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新楼313,电子版班长收齐交给胡老师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国家奖学金作为奖学项目中的最高荣誉,推荐人选应对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并对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报效祖国、服务社会起到榜样引领作用。

2.学院严格按照公示期限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的投诉和意见。

3.学院要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对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无误。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学生用此表填写,不用样表).doc

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3:奖励登记表.doc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