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白巍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10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推免文件要求,为更好地促进2025年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公正、公平、有效地组织推免生工作,确保接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2025年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完善推免工作办法,优化推免名额分配,规范推免招生程序,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切实做好2025年推免生工作,特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材料审核小组成员分别如下: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构成:

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系主任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职责是:

1、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具体工作,审定结果。

2、根据生物学专业特点,成立一个由13名专家、1名秘书组成的工作小组,设立组长1名;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组总体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并安排有关工作事宜。

推免材料审核小组构成:

含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的推免材料审核小组(不少于5人)。

审核小组职责是:

1、负责审核推免申请材料并形成审核意见(签字);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出具推荐决议(签字)并公示申请人成绩排名。

三、申请条件

(一)凡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二)符合申请基本条件,若在校期间服兵役且立二等功(含)以上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符合申请基本条件,正式聘任为学生军训教官并连续担任教官两年以上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选。

(四)发生学籍异动(包括但不限于转专业、留〈降〉级、复学、转学、校际交流等)的学生,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后,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四、推免原则及名额分配

   1、凡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农垦校发〔2016〕8号)中“申请基本条件”的本院学生,均可自由申报。

   2、推免生名额不分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由学生自由申报。   3、推免生名额优先考虑生源不足的学科方向。

   4、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5、名额分配:2025年学院共计16个推免名额,按120%向学校推荐19名。分配原则如下:

1)学院2025届毕业生共4个专业,其中制药工程专业分2个方向,毕业生总人数372人,根据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的名额,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专业分配推免名额分别为:生物技术4个、生物科学3个,生物工程3个,制药工程5个(其中中药方向和化药方向分别2个,该方向的最后一个名额按照本专业申请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序,分数高的获得推荐资格);

2)选完上述15人后,第16-19名按照剩余所有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选择。

3)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学业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推免资格。

4)进入拟推荐名单学生,如有放弃,按照排名顺次补充

五、推荐工作程序

1、资格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主页-资料下载-招生工作”(http://yanjiu.byau.edu.cn/2024/0916/c1382a109480/page.htm),下载填写申请表格,并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4:00 前将以下申请材料提交至实验楼129办公室。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3)大学第1-6学期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提交PDF扫描版,盖章后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4)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2)(3)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律适用A4纸),由学院(或校团委)统一提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备案。

2、资格遴选

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学院推免生的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参照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20%拟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及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若无异议,学院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经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汇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复核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选过程主动接受校纪委和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监督。

综合考核总成绩=前6个学期学习平均成绩×90%+能力考核成绩×10%。

说明:前6个学期课程成绩,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遴选推荐的学业成绩

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资格名单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学校将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可获取推免生资格。

接收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生资格、同时符合我校关于申请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要求的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详见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接收推免生专业为:生物学学硕研究生。

2、复试及复试办法

①复试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并按时参加复试。

外校申请者在复试时应携带相关材料(我校推荐工作程序中所列)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院供审查。

学院根据推免报名时间及时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含外校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办法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确定。未经复试及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单项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一律不予接收。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应在参加复试时自由选择导师,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推免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拟接收推免生人数的120%确定。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影音档案由学院留存1年备查。

②复试办法

1、专业课复试。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我院自行命制试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复试课程为《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参考教材为本科授课时所用教材,考试题型为简答题。

    2、综合情况面试。综合情况面试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总体情况,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等,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打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4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满分60分)。

1)具体要求

1)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2)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3)复试小组在评分前要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最终成绩,最高分和最低分有雷同的各去掉1个。

2)面试评分标准

1)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60分)

试题结构为二部分:A、考生介绍本人的自然情况,每段回答要求用词不少于50个;B、考生朗读1段指定短文(150词左右),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评分标准见表一。

表一   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评分标准

 

口语能力

评定成绩

1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41-60分

2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21-40分

3

能基本听懂问题,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

6-20分

4

能听、说50%以下

0-5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40分)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10分);

③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10分)。

④其它方面 (10分)。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5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50%

4、拟定复试时间安排

9月25日上午8:30 专业课复试,地点:实验楼206。

9月25日下午1500综合情况面试,地点:基础教学楼会议室123。

七、拟录取

复试及体检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学校将确认待录取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八、体检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将与2025级新生体检合并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考生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收取,体检结束后的《健康体检报告》直接上交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

九、录取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25年6月下旬发放给考生本人。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回避制度与违规处理

为严谨推免生评价体系,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所在学院(部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单位,将核减推免生名额,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取消推免工作资格,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本工作方案由生命学院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受理投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王艳红/安红波:0459-6819296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中西部大楼129

电子邮箱:501978444@qq.com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1日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评分标准

综合考核总成绩

评分指标

等级要求

分数

学习成绩

90%)

1-6 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绩

无不及格课程

同等分数下外语过六级或四级分数高者优先考虑

外语成绩

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或专业前20%

能力考核成绩

10%)

科研业绩成果(70%)

 

此项中各小项得分相加后

归一法处理

发表论文

(须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期刊公开发表

30

国家级期刊

20

省级期刊(核心)

10

省级期刊(非核心)

5

发表学术著作            (按照名次顺序递减2分)

前三名有效

20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主持并完成)

国家级

20

省级

10

校级

5

科研成果奖              (按照名次顺序递减3分)

国家级(前7名有效)

30

省级(前5名有效)

20

厅局级(前3名有效)

10

科技发明与专利        

发明专利(前两名有效)

第一名12

第二名8

实用新型(第一名有效)

5

获得省级以上各类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奖励

同一项目就高

国家级:

第一名获得总分数的60%,

第二名获得分数的30%,第三名10%

一等及以上30

二等25

三等及以下20

省级:

第一名获得总分数的60%,第二名获得分数的30%,第三名获得分数的10%

一等及以上15

二等10

三等及以下5

实践能力(10%)

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科研,能够协助指导教师完成部分科研内容;

或在课程实习实训、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完成设定内容

需指导教师简要介绍并出具切实证明材料(如表现出参加科研活动的记录,用实验结果进行的参赛证明,社会服务的明确记录等)

100

无材料

0

德育表现(20%)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乐观,身心健康。

德智体表现较好

100

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个人诚信问题;学术不端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