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10-23

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内容,并根据我中心实验教学的特点,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生物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管理办法:

1.掌握有关教学、科研实验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运用范围与操作方法,掌握常用材料、药品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水平。

2.负责各年度实验试剂与耗材的填报、接收与管理,统计上年度结余试剂耗材并入下年度运行计划,降低中心运营成本。

3.根据实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联系任课老师,确认仪器完好、试剂耗材齐全、配制实验试剂、进行预实验、实验项目开出确认清单签字。

4.负责仪器设备操作、维修等技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填写设备维修单,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5.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保障实验平稳运行。

6.监督检查任课老师的实验室清洁卫生、仪器耗材损坏情况,完成实验室使用考评表评分。

保证平均每周40小时在岗时间,在不影响课程开出的前提下,可自行安排剩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