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生产实习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者:王利娥发布时间:2021-03-14浏览次数:157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的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学生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生产实习管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成

学院成立学生生产实习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余丽芸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姜楠担任;成员包括王景伟、王利娥、李婧、王振华、刘昕旸、方淑梅、于永忠、葛文中、王桂华、(年级导员)、安红波。

学生生产实习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教学副院长王景伟任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工作;联络员为安红波,具体工作人员为方淑梅、于永忠和葛文中等。

各系主任具体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校院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生产实习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学院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实习学生的工作;督促各系按方案开展工作,组织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工作办公室:负责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信息,跟踪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综合协调和舆论引导、宣传报道等工作。

各系: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生产实习管理工作,系主任要精准掌握实习学生在岗工作情况。

二、防控措施

(一)加强教育与引导,坚定必胜信心

扎实做好权威信息传达、思想教育引导、解疑释惑等工作,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和学院的相关要求,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坚定必胜信心。

(二)加强管理与监督,做好科学防护

学院、各系要全面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学生的工作生活环境状况、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按照一级响应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要求,加强疫情监控,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提醒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留在实习地,减少因流动造成的风险,确保人身安全。严格做到对实习学生进行分片包生到人,逐一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实习单位主管领导、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发现问题或者隐患,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将风险降到最低。

(三)加强跟踪与落实,杜绝管理盲区

各系负责建立实习单位、学生、家长联防联控机制,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安排专人每日对实习学生工作变化、健康状况进行摸排统计,将统计结果及时上报学院办公室。

学院院长作为学生实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到位,管理到位,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校内指导教师应密切与企业指导教师的联系,切实掌握学生生产实习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对安全防护存在隐患的,应立即联系实习单位改进,严重的立即暂停学生实习。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1223

 附表1: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生产实习申请表.docx

附表2: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产实习学生情况精准掌握工作记录表.docx